2007-2008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安排

作者:教务处编辑: 发布时间:2008-03-05
 

学院全体学生:

我院2007-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补考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补考时间安排

本学期补考安排两次。

第一次为例行的课程补考,补考时间安排在3月中下旬(第3、4周),补考课程仅限于上学期(2007-2008学年第一学期)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。

第二次补考专门为毕业班学生安排,是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补考,时间安排在5月10日左右,毕业班学生可申请补考此前尚未合格的课程。

二、第一次补考的对象

1、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;

2、上学期因故没有参加期末考试并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;

1上学期期末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旷考的学生,不允许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,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随低年级学生进行重修。

注2:以前有不合格课程的毕业班学生,由本人申请并经所在系、教务处签字同意后,可以在3月份办理交费手续去参加低年级相同课程的补考(因学籍处理应留级的毕业班学生本学期不再安排补考,只安排随低年级重修)

三、补考手续办理

1、凡参加补考的在校学生,须办理完报到注册手续,并向所在系办公室进行补考登记,领取补考交费通知单,于3月5日至12日到各系交纳补考费,方可参加补考。

2、往届的毕业班学生返校补考,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并按规定交纳补考费后,方可参加考试并登记成绩。

3、参加5月份最后一次补考的毕业班学生,须由本人在4月25日前通过有效方式向所在系进行登记,以便安排考试

四、补考费收取

在校学生正常补考为30/科(缓考学生不需交补考费);返校补考的往届毕业班学生按100元/科收取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、两次补考的具体安排会至少提前一天公布在教务处、学生所在系的网站以及公告栏,请考生密切留意,不要错过补考时间。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或没有参加补考的,后果学生本人承担。

2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,5月份最后一次毕业班学生的补考结束后,若仍有不合格课程,则2008年将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或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,相关工作只能推迟到下一年度进行。请广大毕业生认真核对本人的课程考核成绩,充分做好补考的相关工作。如没有正当的特殊原因,学院一律不单独安排补考

 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   

教 务 处         

2008年3月3日